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本文目錄 生育給付 - 產後根據媽咪職業投保(勞保/公務員/國保等)給的兩個月投保薪資 生育津貼(生育補助/生育獎勵金) - 各縣市規定父或母設籍多久且新生兒設籍在當地才可以領 育兒津貼 - 自己或爺奶帶,0~5歲寶寶每個月都可以領(有排富) 托育補助 - 將0~3歲寶寶送托公共與準公共托嬰/保姆的補助金(有排富) |
在寶寶滿三歲前,爸爸和媽媽各自可以請最長兩年的育嬰留職停薪。
(本預計2021/7月修法改成爸媽可同時請,但似乎還沒通過,目前僅有同時育有兩名3歲以下子女,或是公務員時父母雙方才可以同時請育嬰留停。)
若在目前公司任職超過六個月,之前總工作時間有達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請育嬰留停津貼,留停期間的前6個月都可以領有勞保投保金額的八成,補貼家用。
如果已請了一年育嬰留停,此時生了第二胎,則能再請兩年,以最小的孩子受撫育兩年為限。
PS. 但育嬰留停期間如果又懷孕,要先復職才能領八週的產假與薪水。
給假日數: 以最年幼的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假期工資: 月投保薪資80%,每1名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 (父母輪流請領可達12個月)
申請條件: 任職滿六個月且小孩滿三歲之前可以請,但要保險年資滿一年才有八成薪。
申請方法:
備妥以下文件向公司人事申請留職停薪後,再跟公司財務申請育嬰留停津貼。
填妥勞保局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 寶寶的出生證明 戶籍謄本 配偶的在職證明 存摺影本 |
規則法條: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就業保險法第11條: 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 四.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就業保險法第19-2條: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停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前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父母同為被保險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 被保險人加保年資滿一年以上,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前項津貼,自留職停薪之日起,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但留職停薪期間未滿六個月者,以實際留職停薪月數發給;未滿一個月之畸零日數,按實際留職停薪日數計算。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以請領一人之津貼為限。夫妻同為本保險被保險人者,在不同時間分別辦理同一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時,得分別請領。
例子:
例. 只有一個小孩,媽媽請完6個月換爸爸請6個月,就能拿到總計12個月的八成薪津貼。
之後若媽媽或爸爸要繼續請育嬰留職停薪,就是無津貼的,可以再請一年(因為一個小孩只能總和兩年)。
例. 雙胞胎可以直接請三年嗎?
不行,因為育嬰留職停薪規定以最幼子女撫育兩年為限,一方總共只能請兩年。但可以領兩個小孩的留停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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